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攻略
公司设立、董事就任及事业实质证明要点
经营管理签证是在日本经营公司或从事管理业务的外国人取得的在留资格。基本要件是资本金500万日元以上或雇用2名以上常勤职员。近年来,结合「特定活动(创业签证)」的组合策略也很有效。
适用对象: 在日本设立公司并经营的外国创业者,或就任现有日本法人董事、代表的外国人。
最新法令修订
部分自治体(东京都、福冈市等)设有「创业签证(特定活动)」制度,可以在进行6个月事业准备的同时在留。如果在准备期间能具体化事业计划并证明收益,之后变更为经营管理签证将更为有利。
各情况的审查要点与对策
情况1:新设法人(资本金500万日元以上)
需注意情况
外国人在日本设立股份公司或合同会社,以代表董事身份申请经营管理签证
对策
①准备登记簿谷本、公司章程、事业计划书、资本金证明。②需要在日本设有事务所(租赁合同)。③附上具体的盈利计划(预计损益表)。④有事业已开始的证据(合同、业绩)会更有利。
要点: 事业计划的「可行性」是审查的核心。如果无法展示具体的客户、合同、收益来源,不许可风险较高。建议与行政书士共同打磨事业计划书。
情况2:就任现有日本法人的董事
需注意情况
外国人就任已设立的日本法人的取缔役或代表取缔役,申请经营管理签证
对策
准备股东大会议事录、董事就任承诺书、法人登记(角色变更后)、最近的决算书及事业概要。通过具体的业务内容证明自己实质参与经营。
要点: 为避免被怀疑是「名义上的董事」,必须具体记载实际的业务内容(战略规划、员工管理、客户谈判等)。
情况3:被判断为事业实质薄弱的风险
高风险情况
公司已成立但没有交易记录或收益,或者事务所仅为虚拟办公室
对策
①签订实际事务所空间(专用办公桌以上级别)的租赁合同。②制作即使金额较小的销售额证明、合同书、报价单来证明事业开始的实态。③在事业计划书中记载具体的客户名单和商机流水。
要点: 仅有虚拟办公室在很多情况下会被不许可。入管重视「是否有实际有人工作的场所」,因此确保有固定办公桌的事务所是最低条件。
常见失误与注意事项
「临时借入资金取得证明书后偿还」的行为(虚假出资)属于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将成为在留资格取消和刑事追诉的对象。
经营管理签证每次更新时都要审查事业的持续性和收益性。如果持续亏损,需要准备事业改善计划书,说明事业可以持续。
如果董事薪酬过低(月额18万日元未满),可能被判断为「没有维持生计的能力」而被不许可。实务上,董事薪酬的参考标准是月额20万日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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